纪检职能:
1、负责全院的纪律检查工作,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, 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在我院的贯彻执行情况;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,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2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院党委的决定、工作计划,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工作重点,经党委批准后,认真组织实施。
3、认真贯彻执行院党委下发的《江西省农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》及有关配套制度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制度的检查落实。
4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新路子,抓好全院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5、负责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依法保护党员的合法民主权利。
监察职能:
1、协助纪委书记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、决议精神,在院党委、纪委的领导下,制定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2、受理对院行政各级领导和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、检举,调查处理院各部门以及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。
3、负责组织开展勤政廉政教育,督促指导全院职工的法纪、政纪教育。
4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各种统计上报工作。
5、加强对院行政监督工作,做好际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审计职能:
1、负责起草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。
2、对院及院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合法、真实和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。
3、开展对院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审计、基建维修审核、专项资金审计等。
4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内设机构:
监察室副主任:廖继红
审计科长:侯隆英